古丈县殡葬改革宣传单
2020-10-09 16:24:43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古丈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田翊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5810

殡葬改革是党中央、国务院推行的一项重要改革,是推进移风异俗,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应尽责任;是推动文明节俭治丧,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的重要途径;是加强党风政风建设,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的必然要求;是解决人口增长与资源环境矛盾,造福当代和子孙后代,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。

一、古丈县分步分类推进殡葬改革步骤

(一)自2020年10月30日零时起,分步分类推行“两集中一统一”(集中治丧、集中安葬、统一火化)。

(二)2020年10月30日零时起至2021年6月30日24时止,为县殡仪馆试运营期和殡葬改革试行期,试行期间,全县财政供养人员(含国有企事业单位及离退休人员)从2020年10月30日零时起,死亡后实行“两集中一统一”,鼓励生态安葬。火葬区范围内其他公民死亡后实行集中治丧、集中安葬,鼓励火化。

(三)2021年7月1日零时起,火葬区范围内公民死亡后必须实行“两集中一统一”殡葬管理,鼓励生态安葬。

(四)火葬区范围外的公民鼓励集中治丧、集中安葬、统一火化、生态安葬。逐步在全县范围内推行“两集中一统一”,推广生态安葬。

二、古丈县火葬区、禁葬区划定范围

(一)古丈县火葬区范围:古阳镇古丈坪、车站、广场、红星四个社区和古阳镇原思源桥村、柑子坪

村范围内为火葬区。具体界限:东南至柑子坪村七组(仁溪)、八组(屋场坪)、九组(毛坪);西南至白蜡池区水泵房;西至狮子口;北至原冶化厂古罗大道新桥;东南至思源桥村五组(小河)、柑子坪村七组(半坡);西北至思源桥村八组(竹溪湾)、西南至红沙溪铁路桥;东北至思源桥村一、三、四组(三坝库)。

(二)古丈县禁葬区范围:铁路、公路主干道、通航河道两侧,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,文物保护区、耕地、林地、城市公园、风景名胜区、住宅区和自然保护区,具体区域范围由县人民政府划定。

(三)古丈县禁葬区内已建成的坟墓处理: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、艺术、科研价值的墓地外,镇人民政府和有关责任部门应当进行清理,通知墓主在规定时间内迁移、深埋,不留坟头。

三、古丈县惠民殡葬政策

(一)殡仪馆试营期(2020.10.30-2021.6.30)内,古丈县户籍公民在县殡仪馆火化费用全免。试营期满后,古丈县户籍城乡困难群众(低保户、城市“三无”人员、城乡特困供养人员、贫困重点优抚对象)免火化费用,减免费用由财政补贴。

(二)古丈县户籍城乡困难群众葬入县公墓山基本公益性墓位,墓位费用减半收取;其他人员葬入县公墓山,减免1000元墓位费;

(三)古丈县户籍非火化区公民在县殡仪馆自愿火化火葬的,免火化费,并奖补3000元。古丈县户籍非火化区公民在外地火化的,凭身份证、火化证明一次性奖补3000元;

(四)治丧期在3天内的,古丈县户籍城乡困难群众(低保户、城乡特困人员)、贫困重点优抚对象免收吊唁厅租赁费,其他群众减半收取吊唁厅租赁费;超过3天的,不享受吊唁厅租赁费用减免政策,根据治丧时长按市场价收取吊唁厅租赁费。

(五)经相关部门认定采取不留骨灰的方式进行生态安葬的,每例奖补3000元。骨灰寄存在陵园的,免收前3年寄存费。

(六) 经有关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烈士、因公牺牲人员治丧基本费用(含接运、吊唁厅租赁、火化、墓位)全免。

四、殡葬服务事项

1.古丈县殡葬服务公司: 古丈县南山公墓殡葬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。

2.联系电话: (服务电话) 0743-4725515, (业务电话) 15907417156。

3.古丈县殡仪馆地址:古丈县古阳镇古阳村五里坡 电话:17374301229 

五、违反殡葬改革行为处理

凡违反殡葬改革规定的单位或个人,由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依规予以查处或处置。鼓励对违反殡葬改革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,经调查属实后,给予第一举报人一定奖励。举报电话: 0743-4727759/15074387461

古丈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0年9月

责编:田翊

来源:古丈县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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